2026年内蒙古专升本投档最低分数线及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2026-05-15 20:37
来源:内蒙古专升本
作者:
一、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统一考试考生)
5月19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统一考试考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发布网报志愿公告。
5月20日—21日,统一考试考生填报志愿。
5月22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投档。
5月23日,院校完成录取。
5月24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发布第二轮征集志愿公告。
5月25日,未被录取的统一考试考生进行第二轮志愿填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第二轮志愿投档。
5月26日,院校完成录取。
5月27日—29日,根据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征集志愿,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志愿填报
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征集志愿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院校报考专业要求,按照《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查看相关高校招生计划并填报志愿。
2026年专升本继续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填报方式,以1所院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可填报12个平行志愿。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
达到或超过普通考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专项计划考生,在志愿填报阶段,既可以专项计划考生身份填报对应志愿,也可选择放弃专项计划资格,以普通考生身份进行志愿填报。
四、录取规则(统一考试考生)录录取规则取规则录取规则
1.投档
统一考试考生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2.录取
(1)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同一招考类别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院校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特别说明的是,考生达到招生大类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但若未达到某校某专业实际录取线,也不能被录取。
(2)总分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执行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优先录取规则,则按照如下规则择优录取: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已投档至高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不得随意退档,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等理由作为退档依据,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与规范性。
(4)招生院校要将政策规定、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 自治区招考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3.公示
每轮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在志愿填报期间,若招生院校获批调整招生计划或其他重要事项,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时获取最新动态。通过上述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均视为已有效告知考生。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填报志愿的权利。
3.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部分院校专业学费较高,考生填报此类志愿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理性决策,经慎重考虑后再填报此类志愿。
4.录取后,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未报到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及入学资格。自行放弃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考生招生相关政策。
5.请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妥善保管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密码,谨防信息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招生录取全程透明合规,任何“内部指标”“特殊渠道”“保 过保录”等说法均为骗局。郑重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培训、助考等机构或个人的所谓保证录取承诺,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7.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招生录取工作信息。不要更换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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