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6-05-19 14:22
来源: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
作者:
截至目前,距离2026年内蒙古专升本考试已过去一个月,以下是2026年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详情,供考生参考。其中,该校为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制两年,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招生,面向免试、普通及专项计划考生,分批次按成绩择优录取并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公示录取结果,规范收费资助政策,严格开展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注册,全程实施阳光招生。建议考生结合招生名额与自身备考情况理性填报,具体录取规则以学校官方公告为准,祝大家都能上岸理想本科!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6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 2026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学〔2026〕6 号)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 制:两年
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专升本学历证书,在学历证书上标明 “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时间实际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身体状况要求: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外语语种: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官网(https://zs.oit.edu.cn/)进行查询。
三、招生对象
符合我区 2026 年专升本报名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免试考生及参加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四、志愿填报
考生网报志愿工作安排和要求以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招生考试” 公布为准。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原则实施,学校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一)获奖免试考生、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获奖免试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奖、银奖、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关于做好 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可在 “https://zs.oit.edu.cn/” 查看考查方案)。根据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按照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
(二)专项计划考生学校对统一考试分数达到或超过同科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专项考生,在专项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若未达到学校相关专业实际录取线,也不能被录取。
(三)普通考生学校对统一考试分数达到或超过同科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普通考生,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若未达到学校相关专业实际录取线,也不能被录取。
(四)当排序成绩相同时(平行分)录取原则: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综合课、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录取。
(五)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六)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再次进行征集志愿,最终以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招生考试” 公布的专升本填报志愿公告为准。
(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对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相关要求的予以调整。
六、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官网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七、学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八、资助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九、学籍学历管理
(一)生源院校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并及时将被录取学生个人档案移交我校。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应届毕业生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要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 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十、阳光招生
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 “招生中介” 活动。
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择优录取,认真落实招生 “阳光工程” 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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