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1-26 14:20
来源: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
作者:默默
南昌工程学院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是江西省“十四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一流学科引领,对标“双一流”建设要求,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高水平大水利、大电力学科群,不断提升学科整体水平。现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学科为江西省“十三五”“十四五”一流学科,是江西省高校水利工程学科联盟首批牵头学科。电气工程学科为江西省“十四五”一流学科。水利工程、电气工程、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为江西省博士学位立项建设授权点。工程学为ESI前1%学科,计算机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为ESI潜力学科。
学术学位硕士:
0808电气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5水利工程、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
0252应用统计、0551翻译、0553出版、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1交通运输、0954林业、1251工商管理、1256工程管理、1357设计
具体专业和方向见附件《南昌工程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拟招收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
学制三年。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网上报名与确认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初试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科目见附件《南昌工程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情况请持续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s://yjs.nit.edu.cn/)发布的信息。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录取根据2025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学费及住宿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年。住宿费为1000元/年。
1.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学院老师联系。
2.本简章由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冲突,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瑶湖校区)
邮编:330099
网址:www.nit.edu.cn(学校主页);yjs.nit.edu.cn(研究生教育)
研招办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91-88189399,18702510396
传真:0791-88189399
邮箱:1608527800@qq.com
研究生招生学院咨询教师联系方式一览表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