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青岛城市学院专升本自荐生测试方案预测
2025-10-21 14:45
来源:青岛城市学院专升本
作者:liruixue
2025 年该校自荐生报名时间为 2 月 17 日 - 20 日 17:00,需登录学校官网上传学籍证明,技术咨询 13585208306,政策咨询 18305321050。测试 3 月 2 日线上进行,2 月 21 日需加对应 QQ 群获取指南,3 月 1 日有模拟测试,考前需完成图像采集。考生需满足设备和环境要求,严守测试纪律,后续可关注官网动态备考 2026 年测试。
青岛城市学院的自荐生专业测试,自荐测试结果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获得该校专升本报考资格,其测试内容与形式紧密贴合专业的培养要求,对考生专业基础能力的考查具有较强针对性。为更精准地预判 2026 年该校自荐生测试方案的核心方向,下文将首先摘取 2025 年青岛城市学院自荐生测试方案中的关键内容,以往年方案的延续性与稳定性为参考依据,进而展开对 2026 年方案的趋势分析与推测。
对于备考考生而言,当前可先学习统考内容,自荐专业内容参考2025年浏览,同时密切关注青岛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官方动态 —— 待 2026 年正式方案发布后,再根据最新要求优化备考策略,确保在自荐测试中精准对接考核方向,最大程度提升通过概率。
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可根据专科所学专业对应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20日17:00(预计2026年保持不变)
考生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就读专科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123号附件1)。
(二)报名网址:https://www.qdc.edu.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填写个人信息,在提交信息前,确认所填写信息(跟学信网一致)准确无误。如考生填报信息与学信网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失去报考我校资格。
2.请考生在报考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期间,扫码所用微信和手机号码不要更换,否则无法登录报名系统。(预计2026年保持不变)
技术咨询肖老师:13585208306;政策咨询苗老师:1830532105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及测试科目
我校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安排在2025年3月2日进行。考生于测试前1日内,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qdc.edu.cn)打印准考证。(预计2026年保持不变)
各招生专业、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二)参考教材

(三)测试方式
我校2025年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采用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在2月21日登录我校官网,根据个人所报考专业加入分专业QQ群,考前我校将在群内公布线上测试程序和操作指南。(预计2026年保持不变)
3月1日10:00-10:30组织考生进行线上模拟测试(模拟测试流程见QQ群文件),便于考生熟悉测试系统。
3月2日9点开考前,考生须进行图像采集(采集流程见QQ群文件),不进行图像采集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专业测试。(预计2026年保持不变)
(四)测试基本要求
1.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线上测试全程进行网络监控,考生须使用带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参加线上测试,并保证摄像头在线上测试期间全程打开。考生须保证在线上测试期间网络畅通,所使用的电子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测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测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2.测试环境要求
考生须在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进行线上测试。除考生本人外,测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
3.测试纪律要求
测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络测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线上测试内容不得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针对专升本需求,济南新东方专升本开设专项培训,不仅覆盖语文、英语、高数、计算机全科内容,还适配大一至大三各年级学生。教学上采用精品小班形式,由全职硕博师资线下面对面授课,确保教学质量。同时提供班主任全程督学指导服务,助力学习效果。想了解更多详情,可在线联系老师,享受一对一的择校与择专业规划。
推荐阅读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