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行政法考试大纲
2025-06-17 18:05
来源:新东方考研
作者:新东方考研
一、考试内容及要点
(一)行政法基础理论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行政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3、能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来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建设中的现实问题。
考试内容:
一、行政法学的相关概念与内涵
行政法的内涵、行政法的渊源与体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学概念。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概述;行政法核心理念;行政法治原则、公正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等。
(二)行政法主体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行政法主体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理解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机关、其他行政主体、公务员、行政相对人的内容。
3、能运用行政法主体的基本理论来分析和解决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现实问题。
考试内容:
一、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的内涵,职权类行政主体、授权类行政主体和自治类行政主体。
二、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分类和范围,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三、公务员
公务员的范围、分类及法律地位,国家公职关系及权益救济。
(三)行政行为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行政行为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范围,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依申请和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种类、特征及作用,行政程序基本的内容。
3、能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来分析和解决行政关系和行政权运行过程中的现实问题。
考试内容:
一、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范围,行政行为的功能和形式,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二、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的概念、分类、原则和程序;行政立法的监督,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地位和监督。
三、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错误和瑕疵;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规划、行政命令和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原则。
五、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的内涵、形式、内容、分类、原则和作用以及几种具体的行政确认制度。行政裁决的内涵、种类、作用和原则,以及几种具体的行政裁决制度。
六、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内涵、种类、原则、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成立与效力,行政许可的消灭。
七、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种类、设定;行政处罚的主体、管辖、决定程序。
八、行政强制法
行政强制的概念、种类、基本原则,行政强制设立制度、实施制度。
九、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的内涵与外延,行政协议的效力,行政优益权,行政协议争议的法律救济。
十、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与行政重复处理行为
行政指导的界定、基本原则、方法与形式以及救济。行政事实行为的构成要件、类型和救济。行政重复处理行为的认定和法律救济。
十一、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的基本价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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