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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悦学校与新东方无合作关系的法律声明

2020-05-2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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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与北京天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悦”)于2016年签订的《合作办学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因不满足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而自始未生效,新东方已向天悦发送律师函,声明双方合作办学合同自始未生效,天悦或其关联机构以新东方名义或者以新东方旗下机构名义开展的活动未取得新东方授权,系违法行为并应立即停止。

  对任何未经授权以新东方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机构和个人,我们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谨此郑重声明,感谢大家对新东方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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