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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I 拟17个本科专业招生1006人!

2025-04-30 10:21

来源: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

作者: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 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规定》关于2025年专升本工作相关要求,为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国际代码:10619,在川招生代码:5105。办学地址:

青义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西山校区: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4号。

第三条  2025年我省专升本继续实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学校专升本录取工作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  我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最终由四川省教育厅审定,最终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后公布为准。学生学费按照在校生标准缴纳。

第五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第三章 录取工作

第六条  专升本录取分批次进行。我校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免试生批(包括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的顺序依次进行。

第七条  我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我校专升本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根据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统一向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

第十条  学生在我校西山校区单独组班培养,专业未达到组班规模的学生编入青义校区相关班级培养。

第十一条  学生修完定制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专科院校所修课程不计入本科阶段课程成绩。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五章 学费与学生管理

第十三条  专升本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我校本科专业标准缴纳。

第十四条  学生管理按我校在校本科学生相同办法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专升本学生不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六章 监督、申诉与咨询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录取等各项工作,我校纪委办公室对专升本学生录取环节予以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

第十六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816-6089071 (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办公室)、0816-6332137(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招生简章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来源:西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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