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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5-06-12 14:30

来源:新东方考研

作者:新东方考研

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录取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类别必须是非定向就业。

2.本专项考生录取时按照其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统一排名,不分导师,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完指标为止。如最后一个招生指标对应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课一”即马克思主义原理(含原著)成绩排序;如“业务课一”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课二”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成绩排序;如“业务课二”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排序;如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排序。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的录取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录取时不分导师,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业绩考核成绩×40%)】×50%。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严格控制招收的本校生源数量,计划数为5个及以下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人。

3.结合该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录完指标为止。如最后一个招生指标对应的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业务课一”即马克思主义原理(含原著)成绩排序;如“业务课一”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课二即思想政治教育学(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专项)成绩排序;如“业务课二”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排序;如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排序。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录取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考生录取时不分导师,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

结合该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录完指标为止。录取方式与“后备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相同。

四、普通计划的录取

普通计划考生录取方式与“后备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相同。

五、说明

1.外语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2.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办法综合各类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3.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4.“后备人才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完成调档,不能在规定时间调档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5.未尽事宜,参照《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执行。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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