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哲学学院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2025-03-23 15:14
来源:贵州大学哲学学院考研
作者: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24]4号)、《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二)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三)招生工作复试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软件培训。
6.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7.制定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应急预案。
8.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简单放权、层层转交。
(二)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工作职责
1.检查复试前的准备、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的资料归档等流程是否严格规范。
2.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3.负责监督复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4.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三)招生工作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接受招生指导小组的业务、政策、纪律培训。
2.制定复试小组面试流程、面试题库、评判规则及评分标准,负责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并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3.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4.对复试成绩进行汇总并提出202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分数线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三)招生计划
(四)复试内容
1.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素养综合面试三个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考生确认回答完毕可提前结束面试环节。
(1)英语
测试英语听说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2)专业课
笔试专业笔试科目:《哲学综合》,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由学院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3)专业素养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同等学力加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地点:人文楼214
时间:2025年3月26日《伦理学》16:00--18:00《美学》19:00--21:00
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资格审查内容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25日报到(9:00-17:00,地点:人文楼118)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复试费收费凭证。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费用
1.考生在学校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
2.缴费标准:100/人,因各种原因放弃复试的,概不退费。
3.自助缴费机地点: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三号行政楼(东校区)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复试考生所报专业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30%+英语测试×10% +综合面试×60%。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七.公示学院官方网站将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复试结果。
八.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体检时间:2024年3月21日-28日
体检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哲学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1393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292217
贵州大学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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